問題詳情

2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第 1 項有關治安顧慮人口定期實施查訪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治安顧慮人口定期實施查訪之對象?
(A)犯詐欺罪經假釋出獄者
(B)犯偽造通用貨幣罪經假釋出獄者
(C)犯竊盜罪經執行完畢者
(D)受毒品戒治經執行完畢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5854
統計:A(37),B(568),C(30),D(21),E(0)

用户評論

骨頭】評論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5條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下列治安顧慮人口再犯,得定期實施查訪: 一、曾犯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擄人勒贖、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組織犯罪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二、受毒品戒治人或曾犯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毒品或槍砲彈藥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前項查訪期間,以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三年內為限。但假釋經撤銷者,其假釋期間不列入計算。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項目、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