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1.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資遣員工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至遲幾日內,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Gavin】評論

第 33 條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三日內為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獲前項通報資料後,應依被資遣人員之志願、工作能力,協助其再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