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3.下列何種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為,須經「不聽勸阻」之要件,方得處罰?
(A)於公共場所任意叫賣物品,妨礙交通
(B)於博物館喧嘩滋事
(C)虐待動物
(D)在街道晾掛衣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19),B(15),C(51),D(17),E(0)

用户評論

【用戶】楊宇煌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第 79 條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一、於公共場所任意叫賣物品,妨礙交通,不聽禁止。二、跨越巷、道或在通道晾掛衣、物,不聽禁止。三、虐待動物,不聽勸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