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2003年7月23日總統令公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該會自2004年7月1日成立,負責我國金融 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保險業監理主管機關,由財政部保險司提升為金管會保險局。
【Alicece Chen】評論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2 本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
【Fan】評論
想請問財政部與經濟部的負責的業務要怎麼判斷?感謝
【Guao520】評論
回4樓財政部=有關於錢、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