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懸賞廣告,乙先完成工作,丙雖較後完成工作,但先通知甲,則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須支付報酬給乙,因為乙先完成行為
(B)甲不須支付報酬給乙,因為丙先通知甲
(C)甲須支付報酬給丙,因為丙先通知甲
(D)甲不論是否善意,一旦支付報酬給丙,即不須再支付報酬給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92857
統計:A(33),B(5),C(30),D(8),E(0)

用户評論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第164條(懸賞廣告之效力)  以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為懸賞廣告。廣告人對於完成該行為之人,負給付報酬之義務。   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   前項情形,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時,其給付報酬之義務,即為消滅。   前三項規定,於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