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 Fang】評論
追蹤評鑑項目如下:n (一)校務評鑑項目有三項以上列為丙等以下:列為丙等以下之項目。n (二)校務評鑑項目有二項以上列為丁等:列為丁等之項目。n (三)校務評鑑整體結果列為丙等以下:列為丙等以下之項目。n (四)專業群科整體評鑑結果列為丙等以下:列為丙等以下之專業群科n (五)單一專業群科評鑑項目有四項列為丙等以下:列為丙等以下之項n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