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下列對於除外的危險(包括的危險)與理賠實務運作的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除外責任既係保險公司主張不負給付之責的項目,應由保險公司負舉證責任
(B)屍體相驗證明書具法定證據法則之性質,因此享受推定利益之當事人,不需就其推定的基礎事實舉證
(C)地檢署的屍體相驗證明書不可作為保險公司舉證時的唯一證物
(D)屍體相驗證明書上載被保險人死亡之原因係自為或以代號「E、000」表示時,保險公司仍須就被保險人是否自殺負舉證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鳩佔雀巢檸檬茶】評論

(B)屍體相驗證明書僅具「法定證據法則」之性質,因此享受推定利益之當事人,仍應就其推定的「基礎事實」舉證。

呆呆向前衝】評論

舉證責任㈠分配1.主張變態事實者,負舉證責任2.主張積極事實者,負舉證責任3.主張外在事實者,負舉證責任《錯》主張例外規定事實不存在者,負舉證責任㈡除外的危險(包括的危險)與理賠實務運作1.事實與法律關係發生之特別要件①在消極的確認之訴,應由被告就其存在負舉證責任②若訴訟非屬於確認之訴,須由原告就其自身有利的部分負舉證責任③除外責任既係保險公司主張不負給付之責的項目,應由保險公司負舉證責任2.地檢署的屍體相驗證明書不可作為保險公司舉證時的唯一證物3.屍體相驗證明書①僅具法定證據法則之性質,因此享受推定利益之當事人,仍應就其推定的基礎事實舉證②上載被保險人死亡之原因係自為或以代號「E、000」表示 時,保險公司仍須就被保險人是否自殺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