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據「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之規定,徵收機關基於交通管理需要,需實施通行費差別費率時,應依徵收計畫辦理。但差別費率之上限值不得高於標準費率之幾倍?
(A)1.5 倍  
(B)2 倍
(C)4 倍
(D)6  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9599
統計:A(722),B(2115),C(212),D(18),E(0)

用户評論

劉名傳】評論

一、國際比較:參考現行國際間,採行差別費率機制國家作法,差別費率的價差區間,乃平均至少介於0.5倍到4.85倍之間,但類似臺灣的城市國家新加坡,則可高達6倍,美國更可高逾11倍之多;以臺灣情形,根據臺灣ITS協會研究,高速公路使用者的旅次時間價值,最高為每小時新台幣366元,最低為173元,則其起碼能夠產生「有感」作用的下限,應該是至少在每小時290元以上,也就是說,在臺灣的差別費率機制,最起碼應要是介於0.8倍以上到6倍以上,才有可能讓其實質有效產生「車流移轉」作用。二、我國現況:現行「公路法」及「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已明文僵直設定差別費率「上限」,不得超過2倍,肇致今天機制運作必然「無感」的癥結。三、建議:為...

austin80160】評論

第 7 條 徵收機關基於交通管理需要,需實施通行費差別費率時,應依徵收計畫辦理。但差別費率之上限值不得高於標準費率之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