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經依公司法認許之陸資公司得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已登記之不動產物權係指下列那一項?
(A)業務人員居住之住宅
(B)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C)外僑子弟學校
(D)醫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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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評論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第 8 條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為供下列需要,得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已登記之不動產物權:一、業務人員居住之住宅。二、從事工商業務經營之廠房、營業處所或辦公場所。三、大陸地區在臺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