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的爺爺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都要以書面吧!!!!行政執行罰第27條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
【用戶】Haleny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怠金是執行罰(違建不拆,罰到拆),但會先告戒限期改善或自拆。常搞混的是 罰單,屬秩序罰,3F所說的罰單遲遲不交,才適用怠金。代履行與怠金都是執行罰,罰單是罰鍰,是秩序罰,並不相同。
【用戶】井底之蛙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行執法31經依前條規定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者,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怠金。依前項規定,連續處以怠金前,仍應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以書面限期履行。但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