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19~24為題組:                     1996年9月,謝姓女童全裸陳屍於台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社廁所旁空地,7天後,軍方逮捕江國慶,經37小時疲勞偵訊、電擊刑求後,將被迫認罪自白,隔年遭槍決。2010年5月,監察院「    」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等人刑求逼供,並指出與江睡上下舖的同袍許榮洲曾自白犯案。2011年5月,特偵組依殺人等罪起訴許榮洲。江母控告陳肇敏等七人殺人罪獲不起訴處分。 2011年7月,除了當年直接以刑求方式取得殺害女童的自白書的空軍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及已經過世的保防官李植仁是記大過二次外,其他當年負責的將領都僅是記申誡到記過一次。2011年10月,國防部宣布將補償江家家屬1億318萬5千元新台幣。2011年11月,國防部召開求償審查會議,包括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被行使假扣押保全程序。 2012年4月,求償審查會議決議,表示悔意的鄧震環酌情賠償280萬元並繳交,其他人則各求償新台幣1474萬714元,總計求償9124萬4284元,其中一位涉案人前保防李植仁雖已過世,但軍方仍要求繼承其遺產者須負起賠償責任。 2012年8月,江母控告陳肇敏等七人殺人罪,第二度獲不起訴處分。 2013年3月,法官認為關鍵證據遺失、自白反覆、輕度智能不足、確認被刑求,許榮洲全案無罪定讞。 2014年5月,宣判陳肇敏、柯仲慶應賠償1474萬714元,何祖耀、曹嘉生應賠償859萬8750元,李植仁應賠償1289萬8125元,總計5957萬7053元。 2015年6月,許榮洲因本案遭羈押796天,一天補償2000元,共獲賠159萬餘元。 2015年12月,江母控告陳肇敏等七人殺人罪,第三度獲不起訴處分。  試針對江國慶一案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19.請問:「    」處應填入?    
(A)糾正
(B)糾舉 
(C)罷免 
(D)質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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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X(A)物質X匱乏時,冰棒即是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