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ヽ必勝夯地瓜ノ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第 3 條(D)本條例所稱教保服務人員,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第三條第五款所定提供教保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第 10 條教保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B)一、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A)二、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第 34 條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十八小時以上;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C)教保服務機構新進用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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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第 3 條(D)本條例所稱教保服務人員,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第三條第五款所定提供教保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第 10 條教保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B)一、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A)二、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第 34 條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十八小時以上;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C)教保服務機構新進用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