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宗哲】評論
(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散布或販賣猥褻 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三千元以下罰 金。意圖散布、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之文字、圖畫或其他 物品 者亦同。
【Monica Lin】評論
誹謗什麼?
【黃柏諺】評論
不雅動作?題意不清!
【小Q】評論
不雅動作?比中指可以算不雅動作嗎?至於構成毀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