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行政執行法第四十條規定,人民那些權益有迫切之危害時,在非進入住宅、 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不能救護時,得進入之?
(A)生命、身體、財產
(B)貞操、名譽、財產
(C)身體、名譽、財產
(D)生命、身體、財產、貞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9842
統計:A(1118),B(5),C(4),D(14),E(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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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ank Cole】評論
補充與注意事項要注意 題目很喜歡將 自由也納入進去自由 是沒有的 大家要互相比較各法條 有沒有包含 自由 財產等等例如 警職法25 26 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1項4、5款這些都是很愛考的考點 一定要注意自由 名譽 財產等等有沒有包含在法條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