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ter Lin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第三十六條(即時強制之時機及方法)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