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ter Li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6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承辦公立學校採購之人員,應屬刑法上何種公務員?(A)身分公務員(B)授權公務員(C)委託公務員(D)一般公務員

【評論內容】

刑法第10條第2項

身分公務員(第一款前段)

授權公務員(第一款後段)

依據法令授權 此類公務員並非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惟有法令依據將公共事務處理之權限交由特定團體之成員為之,而 使該成員享有法定的職務權限。舉例如: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承辦、兼辦採購人員。

委託公務員(第二款)

限於因機關委託而取得原機關權限,並從事有關公權力行使之公共事務為限。如:私立學校獎懲學生(釋字382)、大學 教師評審委員會之教師升等評審(釋字462)等。如僅係行政輔助人(如拖吊業者)或從事之事物飛行使公權力,則非公 務員。

【評論主題】51.有關行政執行費用之徵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即時強制依法不徵收執行費用 (B)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徵收之全部費用應由義務人負擔 (C)代履行之費用,應由義務人負擔 (D)怠金逾期不繳納者,移送

【評論內容】

第二十五條(執行費用)   有關本章之執行,不徵收執行費。但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之。

第二十九條(代為履行行為義務及代履行費用)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  前項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其繳納數額與實支不一致時,退還其餘額或追繳其差額。

答案是B吧

【評論主題】41.有關扣留之執行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執行物之扣留時,執行機關製作收據,付與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 (B).扣留物不便保管或搬運者,得予封存,命所有、持有人或保管人出據看守或保管 (C

【評論內容】第三十八條(危險物之扣留)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其扣留期間不得逾三十日。但扣留之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兩個月。

  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必要者,應即發還;於一年內無人領取或無法發還者,其所有權歸屬國庫;其應變價發還者,亦同。

D選項也錯吧

【評論主題】31.下列何者非即時強制之直接目的? (A)取締不法 (B)救迫危險 (C)阻止危害發生 (D)預防緊急傷害

【評論內容】第三十六條(即時強制之時機及方法)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評論主題】16.關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人死亡後應如何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遺有財產者,逕對其財產強制執行 (B)免予執行 (C)向遺囑執行人執行之 (D)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釋 字第 621 號 解釋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22 日行政執行法第十五條規定:「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行政執行處得 逕對其遺產強制執行」,係就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人死亡後,行政 執行處應如何強制執行,所為之特別規定。罰鍰乃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 一種,罰鍰之處分作成而具執行力後,義務人死亡並遺有財產者,依上開 行政執行法第十五條規定意旨,該基於罰鍰處分所發生之公法上金錢給付 義務,得為強制執行,其執行標的限於義務人之遺產。

【評論主題】13.行政主管機關移送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案件時所附之移送書,何者非其必要內容? (A)義務人基本資料 (B)執行時效屆滿日期 (C)義務發生及日期 (D)應納金額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移送行政執行處應檢討之文件)   移送機關於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移送書。  二、處分文書、裁定書或義務人依法令負有義務之證明文件。  三、義務人之財產目錄。但移送機關不知悉義務人之財產者,免予檢附。  四、義務人經限期履行而逾期仍不履行之證明文件。  五、其他相關文件。

  前項第一款移送書應載明義務人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居所,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義務發生之原因及日期;應納金額。

應該是B

【評論主題】52.下列關於我國行政訴訟現行的審級制度,何者正確?(A)一審終結(B)一級二審(C)二級二審(D)三級二審

【評論內容】

考試解題是以公布還是施行為主?

還未施行前還是答三級二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