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承辦公立學校採購之人員,應屬刑法上何種公務員?
(A)身分公務員
(B)授權公務員
(C)委託公務員
(D)一般公務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3095
統計:A(390),B(2395),C(774),D(22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員、公務員的定義、現行刑法上公務員之概念

用户評論

【用戶】Peter Lin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10條第2項身分公務員(第一款前段)授權公務員(第一款後段)依據法令授權 此類公務員並非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惟有法令依據將公共事務處理之權限交由特定團體之成員為之,而 使該成員享有法定的職務權限。舉例如: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承辦、兼辦採購人員。委託公務員(第二款)限於因機關委託而取得原機關權限,並從事有關公權力行使之公共事務為限。如:私立學校獎懲學生(釋字382)、大學 教師評審委員會之教師升等評審(釋字462)等。如僅係行政輔助人(如拖吊業者)或從事之事物飛行使公權力,則非公 務員。

【用戶】vick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公立學校採購人員→授權公務員

【用戶】司法浪人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46

【用戶】油畫大濕

【年級】

【評論內容】就是一整本小六法都翻不到的鳥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