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特殊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經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延長修業年限以延長:
(A)4年
(B)3年
(C)2年
(D)1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0759
統計:A(1),B(1),C(68),D(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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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lvet Blanc】評論

現在是?

李育芬】評論

第 12 條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階段、年級安排、教育場所及實施方式,應保持彈性。特殊教育學生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其降低或提高入學年齡、縮短或延長修業年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名  稱特殊教育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