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違法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撤銷對公益即使有重大危害,仍得撤銷
(B)受益人之信賴值得保護,不得撤銷
(C)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不得撤銷
(D)受益人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只要其信賴利益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即不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6211
統計:A(84),B(217),C(2942),D(45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681號不符主管機關撤銷假設之受刑人,於入監行殘餘刑期間得適時向法院請求救濟、限制出境要件、釋字第488號

用户評論

Beck Wang】評論

第 117 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 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 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第 120 條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 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 理之補償。 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 訴訟。

He Shiuan You】評論

D錯在哪裡?

z1991088】評論

必須其信賴值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