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02 條的規定,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應踐行下列那一種程序?
(A)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B)聽證程序
(C)調查證據
(D)資訊公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66995
統計:A(8848),B(245),C(37),D(2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職權命令、行政程序法期限整理、行政行為
用户評論
【蘇聖評】評論
第 102 條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林詩芳】評論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1.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