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良猫 NoraNeko】評論
(A)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
【沐春】評論
消防法 第 17 條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消防需要,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所需費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酌予補助: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依本法第十七條設置之消防栓,以採用地上雙口式為原則,消防栓規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當地自來水事業應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負責保養、維護消防栓,並應配合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實施測試,以保持堪用狀態。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21 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籌建或整修蓄水池及其他消防水源,並由當地消防機關列管檢查。
【加油歐】評論
(c)為地上雙口式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