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91 依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規定,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遇到下列何種情形,應自行迴避?
(A)為該事件當事人之輔佐人
(B)為該事件當事人代理人之三親等內血親
(C)為該事件當事人之鄰居
(D)為該事件當事人之小學同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6886
統計:A(93),B(65),C(3),D(1),E(0)

用户評論

【用戶】294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32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 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 人之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