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褫奪公權之敘述,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 褫奪公權之內容,僅包含為公務員、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B) 宣告無期徒刑者,應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宣告死刑者,則無褫奪公權之必要
(C) 宣告 1 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應一律宣告褫奪公權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
(D) 宣告褫奪公權者,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65962
統計:A(1410),B(158),C(117),D(9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員阻卻違法、永業性公務員、誹謗罪

用户評論

Michael Chu】評論

刑法§36(褫奪公權之內容)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刑法§37(褫奪公權之宣告)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褫奪公權,於裁判時併宣告之。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D)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Good…考好細  

盧妍蓁】評論

關於褫奪公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褫奪為公務員之資格 (B)褫奪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C)宣告有期徒刑時,應宣告褫奪公權 (D)褫奪公權同時宣告緩刑者,褫奪公權之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答案:C刑法第37條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宣告有期徒刑時,應宣告褫奪公權得宣告褫奪公權。

derek801204】評論

考刑法3637條內容從刑為褫奪公權。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褫奪公權,於裁判時併宣告之。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