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評論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29 條 部之總數以14個為限。第 30 條 司之總數以112個為限。第 31 條 委員會之總數以8個為限。第 32 條 獨立機關總數以3個為限。第 33 條 署、局之總數除地方分支機關外,以70個為限。第 34 條 行政院及各級機關輔助單位不得超過6個處、室,每單位以3~6科為原則。
【八卦山下智久】評論
考這種題目,想必對於我國公務人員的甄補具有重大效益希望以後考試都出這種題目讓台灣能夠變得更好:)
【心如硝子】評論
樓上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