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ley Ting】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3條2項第1款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Apple】評論
D選項更精確來說適用的法條為行政程序法第151條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除關於軍事 外交 或其他重大事項而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者外,應依本法所定程序為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珍珍】評論
法律的位階本來就高於命令 故無牴觸問題(C)
【發發發】評論
可以和這題做個比較關於法規命令之草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規命令之草擬,應由法律授權指定之行政機關為之 (B)法規命令之草擬,亦得由立法院之立法委員為之 (C)法規命令之訂定,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D)法規命令草案原則上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