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下列何種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
(A)藝術演藝工作
(B)學校教師
(C)家庭幫傭
(D)運動教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7431
統計:A(29),B(82),C(2397),D(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提起再審事由、移民法
用户評論
【ChuMi Je】評論
就服法第46條 就是指那十一類工作。第47條就是補充說明八至十一款
【菇菇】評論
47條-46條 8-11:漁撈 幫傭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