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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消費借貸以支付利息為成立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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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474條: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當事人之一方對他方負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之標的者,亦成立消費借貸。(A) 消費借貸以支付利息為成立要件-->消費借貸可分成兩種: 有償消費借貸: 有利息或其他報償無償消費借貸: 沒有利息或其他報償(B) 消費借貸如未定返還期限,貸與人得隨時逕行請求返還。有約定期限:約定期限內返還無約定期限: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與人亦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民法第478條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未定返還期限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