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評論
題目都說了"申請","原則"上當然是當事人進行主義。逕為登記的情況少, 所以不是原則,是"例外"
【雷慕莎】評論
原則上是:當事人進行主義原則~不然,像有些人結婚,已舉辦婚宴、度蜜月,可是就是遲遲不去戶政機關進行結婚登記。戶政機關也無法依職權逕為戶籍登記,而當事人就法律關係來說,結婚未生效力。因為依法就是要去戶政登記…
【Pearl Wei】評論
以當事人進行主義為原則,職權主義為例外因為大部分的登記還是要先催告當事人自行登記,逾越期限才由戶所逕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