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澄】評論
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14條應為400L/min
【林裕唐】評論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第 214 條儲槽除依前條設置固定式泡沫放出口外,並依下列規定設置補助泡沫消防栓及連結送液口:一、補助泡沫消防栓,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在儲槽防液堤外圍,距離槽壁十五公尺以上,便於消防救災處(A),且至任一泡沫消防栓之步行距離在七十五公尺以下(B),泡沫瞄子放射量在每分鐘四百公升以上(C),放射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或 0.35 Mpa 以上。但全部泡沫消防栓數量超過三支時,以同時使用三支計算之(D)。(二)補助泡沫消防栓之附設水帶箱之設置,準用第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