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0. 駕車起步進入車道或變換車道前,應先顯示方向燈,注視後視鏡及頭部擺動查看隔鄰車道車輛動態,藉以消除後視鏡之盲區。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124),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積沙成塔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nn(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nn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89條  nn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依下列規定:一、方向盤、煞車、輪胎、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及依規定應裝設之  行車紀錄器、載重計與轉彎、倒車警報裝置等須詳細檢查確實有效。二、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必須隨車攜帶之證件,均應攜  帶。三、隨車工具須準備齊全。四、兒童須乘座於小客車之後座。五、駕駛人、前座、小型車後座及大客車車廂為部分或全部無車頂區域之  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六、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娛樂性顯示設備。但提供行車  輔助顯示,不在此限。七...

【用戶】積沙成塔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相關法規~nn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1條  nn(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nn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所用之燈光及駕駛人之手勢,應依下列規定:一、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右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  向上,手掌向右微曲之手勢。二、左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  平伸,手掌向下之手勢。三、減速暫停時,應顯示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向下垂伸,手掌向後  之手勢。四、允讓後車超越時,應顯示右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向下四  五度垂伸,手掌向前並前後擺動之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