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依郵政法第 4 條用詞定義規定,何者非屬「信函」?
(A) 信封封面同時書寫收件人姓名及地址,以傳達訊息之文件
(B) 信封封面僅書有收件人姓名,以傳達訊息之文件
(C) 信封封面僅書有收件人地址,以傳達訊息之文件
(D) 明信片、郵簡、印刷物、盲人文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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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一定會上榜】評論

第 4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函件:...

林宇仁】評論

郵政法 第四條第二款★★:...

Morris Lee】評論

信函:指寄交特定人或特定地址以傳達訊息之文件,但不包括明信片、郵簡、印刷物、盲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