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何謂鈉吸附比(sodium adsorption ratio, SAR)?(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6292
統計:A(531),B(1189),C(72),D(5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簡易程序、刑訴-管轄、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沈俞萍】評論

第 156 條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貼貼樂 ( ̄︶ ̄)↗】評論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裁判字號:46年台上字第809號最高法院刑事判例裁判字號:74年台覆字第10號最高法院刑事判例裁判字號:73年台上字第5638號

snoopy75smb】評論

(A)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方法者,得為證據(X;不得。缺另一要件:與事實相符才得為證據)(B) 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O)(C)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但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被告應負舉證責任(X;檢察官負舉證責任)(D) 被告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縱有其他證據,仍不得推斷其罪行(X;得推斷)

fuji7463_108初】評論

(A)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方法者,得為證據n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B) 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n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C)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但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被告應負舉證責任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3項(D) 被告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縱有其他證據,仍不得推斷其罪行n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