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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4V: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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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不同意緊急命令時,該命令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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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憲法第56條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D)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