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以法院支付命令及其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對於債務人乙之財產為強制執行。乙抗辯前開支付命令所載地址不實,甲涉有偽造文書罪嫌,並不備執行名義要件。試問執行法院就該支付命令已否確定,是否仍得予以審查,而不受該確定證明書之拘束?(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0093
統計:A(1763),B(276),C(63),D(241),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第一&第二預備金

用户評論

WeiYi Hsiao】評論

預算法第64條: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一預備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龜龜】評論

各機關有關動支第一預備金的條件,何者是正確的?(A) 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1% ~正確。(B) 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即可 ~錯誤。(C) 不需向中央主計機關備案 ~錯誤。(D) 上級主管機關應主動通知審計部 ~錯誤。 ~解析 : 一、「預備金」:於「法定預算」外,考慮「政府」對於「臨時重大事項支出」之「需」,藉資挹注,即稱之為:「預備金」。 二、根據我國現行《預算法》第 22 條條文之規定 : 「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 (一)「第一預備金」→【「分散制」】:1.「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2. 其「第一預備金」的「數額」不得...

流川楓】評論

第一預備金:於各單位預算中設置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的百分之一。各機關報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第二預備金:設置於總預算中,數額視財政情況而定。由行政院核准動用之。

Go for it!】評論

各機關有關動支第一預備金的條件,何者是正確的?(A)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 1% -正確(B)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即可 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C)不需向中央主計機關備案(D)上級主管機關不【中央主管機關】應主動通知審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