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八面】評論
一、內部正式確保途徑(在行政體系之內,由憲法、法律、行政規章所訂的責任歸屬機制) (一)行政控制:透過上級監督。 (二) 調查委員會 (三)人事、主計、政風之雙重隸屬監督體制 二、外部正式確保途徑(在行政體系之外,由憲法、法律、行政規章所定責任歸屬機制) (一)議會控制:運用立法、撥款、調查、質詢等權力予以限制。 (二)司法控制:以憲法、法律來約束。 (三)行政監察官(Ombudsman):最早由瑞典於1908年設立,美國則至1970年才設立,其主...
【龜龜】評論
下列何者不是確保行政責任的正式途徑? (A) 議會控制 (B) 行政監察員(Ombudsman) (C) 上級行政監督 (D) 代表性科層體制 ~解析 :(A) 議會控制 →「是」確保「行政責任」的「正」式途徑 。(B) 行政監察員(Ombudsman) →「是」確保「行政責任」的「正」式途徑 。ANS :「外部正式」確保途徑:(一)「議會控制」=「立法控制」:如果「行政部門」有「不法」、「不當」或「越軌」情事 →「議會」(「立法院」) 有權加以「批評」、「要求改正」。(二)「司法控制」=「法院控制」:「行政部門」有「違法亂紀」的情事 →「法院」可經由「判決」,採取「制裁行動」,使「行政權」受到「憲法」及「法律」的「約束」。(三)「行政監察員」:1.「行政監...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內部正式確保途徑:行政控制(C)調查委員會人事、主計、政風外部正式確保途徑:議會控制(A)司法控制行政監察(B)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