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田祥偉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條: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4條: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