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菲】評論
壟斷利益集團、壟斷聯盟、企業聯合、同業聯盟(Cartel)也稱卡特爾,是壟斷組織的一種表現形式,是由一系列生產類似產品的企業組成的聯盟[1],通過某些協議或規定來控制該產品的產量和價格
【要撐下去】評論
我也覺得是托拉斯!但是題目沒有這個選項!
【吳小帆】評論
卡特爾:以契約方式互相協定,統一對外價格壟斷市場。EX:計程車公會 統一路線及價格
【Flora Lu】評論
卡特爾、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是壟斷組織的四種主要形式。卡特爾是最早出現的、也是最簡單的壟斷組織形式。它是生產同類商品的大企業,通過簽訂關於產品價格、銷售市場、生產規模等協定而建立的壟斷組織。辛迪加是同一生產部門的少數大企業通過簽訂關於銷售商品和採購原料的協定而建立的壟斷組織。參加辛迪加的企業,其商品銷售、原料購買,都必須由總辦事處統一辦理。托拉斯是由若干生產同類商品的大企業或產品有密切聯繫的大企業互相聯合而組成的壟斷組織。在托拉斯內,一切有關生產、銷售和財務等等業務,均由托拉斯理事會統一處理,而原來的企業主則成為托拉斯的股東。康采恩是由不同經濟部門的許多大企業聯合組成的壟斷組織。參加康采恩的既有單個的企業,又有其他的壟斷組織如辛迪加、托拉斯;既有工業企業,又有商業企業、交通運輸企業以及銀行和保險公司等。其中最大的銀行或企業則是這個龐大複雜組織的核心。康采恩最明顯地表現出帝國主義時期銀行壟斷資本和工業壟斷資本相結合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