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評論
(c)修法後細分為人10年和機關5年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1.有關行政程序法對於公法上請求權時效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適用民法總則第六章消滅時效之規定(B)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C)公法上請求權,於時效完成後,行政機關得拒絕給付,或履行給付(D)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不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修改成為21.有關行政程序法對於公法上請求權時效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適用民法總則第六章消滅時效之規定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D是錯在應該是"消滅時效"嗎?
【karen60309612】評論
行政程序法131條: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