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茶】評論
<郵政法第19條>中華郵政公★★★★★...
【ss87456】評論
第 19 條中華郵政公司非依法規,不得拒絕遞送第五條之一第二項各款之文件或物品。但禁寄物品或郵件規格不符中華郵政公司公告者,不在此限。第 5-1 條1.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主管機關應確保提供國內之遞送普及服務。2.前項所稱之遞送普及服務,指於國內就下列各款,永久提供品質良好、價格允當之基本遞送服務:一、單件不逾二公斤之函件。二、單件不逾二十公斤及長寬高合計不逾一百五十公分之包裹。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或物品。
【宗主是我】評論
D也可以吧函件包含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