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受理基於何種關係而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之案件,於必要時,得派員至申請人在臺灣 地區之住(居)所,進行查察?
(A)收養關係
(B)工作關係
(C)就學關係
(D)探親關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8376
統計:A(508),B(9),C(1),D(38),E(0)

用户評論

【用戶】渴望考上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移民法第70條入出國及移民署受理因婚姻或收養關係,而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案件,於必要時,得派員至申請人在臺灣地區之住(居)所,進行查察。前項所定查察,應於執行前告知受查察人。受查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所定查察,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該受查察人、住(居)所之住居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二、日間已開始查察者,經受查察人同意,得繼續至夜間。

【用戶】blabl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婚姻收養

【用戶】駑馬十駕,功在不舍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只有收養跟婚姻會作假,所以需要查察

【用戶】渴望考上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移民法第70條入出國及移民署受理因婚姻或收養關係,而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案件,於必要時,得派員至申請人在臺灣地區之住(居)所,進行查察。前項所定查察,應於執行前告知受查察人。受查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所定查察,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該受查察人、住(居)所之住居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承諾。二、日間已開始查察者,經受查察人同意,得繼續至夜間。

【用戶】blabl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婚姻收養

【用戶】駑馬十駕,功在不舍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只有收養跟婚姻會作假,所以需要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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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婚姻收養

【用戶】駑馬十駕,功在不舍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只有收養跟婚姻會作假,所以需要查察

【用戶】TheFro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70條第1項移民署受理因婚姻或收養(A)關係,而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案件,於必要時,得派員至申請人在臺灣地區之住(居)所,進行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