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曦】評論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國民身分證記載項目如下:一、姓名。二、統一編號。三、出生日期。四、發證日期(含初領、補領或換領註記)。五、相片。六、性別。七、父姓名。八、母姓名。九、配偶姓名。十、役別。→(B)十一、出生地。→(A)十二、戶籍地址。十三、統一編號條碼。→(C)十四、空白證編號。十五、膠膜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