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咩咩】評論
發展遲緩兒童未滿六歲之嬰幼兒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語言及溝通、社會情緒、心理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顯著遲緩
【Rita Huang】評論
補充: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應自二歲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