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Mei】評論
紮根理論最早在1960年代由Barney Glaser和 Anselm Strauss兩位社會學家所發展出來,為一種方法論。Strauss和Corbin認為:「紮根理論是思考和研究社會真實存在的一種方式」(Lichtman,2010)。紮根理論的研究出自於研究者發問有關在特定脈絡中的人的問題,紮根理論的研究者為瞭解經驗的模型,而蒐集參與者生活的經驗資料,為了正確詮釋参與者的想法,進行深入訪談以證實或釐清觀念。雖然紮根理論受到被研究者經驗詮釋的影響,但對研究者來說,研究的目的是為了賦予感興趣的議題一種具系統的詮釋,而非找尋客觀的解釋方法(王文科、王智弘,2002)。 紮根理論是一種具社會批判的研究方法,為一種質性研究,並為社會現象提供一種豐碩而複雜的詮釋基模。所謂「紮根」,即是研究者先對一未知領域感興趣,並經由系統化方式蒐集資料,並以資料為本,將零星的資料歸納、整理、分析、詮釋,而聚焦形成理論(陳昺麟,2001)。
【e263023】評論
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又稱基礎理論或深入理論,是質化研究方法(qualitative research)的一種,研究者對於自己所深感興趣的社會現象或教育現象,不斷去思考如何收集、分析與報告資料,用以發掘並建立理論。紮根理論最初出現於葛拉瑟(B. G. Glaser)和史特勞思(A. L. Strauss)於1967年所出版的紮根理論的發現(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一書中,主張透過資料的收集與檢驗的連續過程,以突顯研究現象的特質,此特質經過比較,若發現有相同的特質,則可歸納到抽象層次的概念;若發現有不同特質,則可探究造成差異的情境或結構因素。紮根理論植基於實用主義(pragmatism)和象徵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因為受到實用主義的影響,...
【喜孜】評論
行動研究法用來解決問題(實務工作)不是發展理論
【108應屆正取】評論
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又稱基礎理論或深入理論,是質化研究方法(qualitative research)的一種,研究者對於自己所深感興趣的社會現象或教育現象,不斷去思考如何收集、分析與報告資料,用以發掘並建立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