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市地重劃由內政部辦理者,其抵費地之歸屬應如何登記?
(A)登記為國有
(B)登記為內政部有
(C)登記為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有
(D)登記為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5135
統計:A(188),B(9),C(64),D(5),E(0)

用户評論

JiaYing】評論

第 50 條重劃區內經抵充或列為共同負擔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及抵費地,登記為直轄市或縣 (市) 有。其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者,抵費地登記為國有。前項經抵充或列為共同負擔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管理機關為各該公共設施主管機關,抵費地管理機關為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其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者,抵費地管理機關為中央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