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有關申請專利範圍之認定,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不允許以純功能界定物或方法的申請專利範圍
(B)若某用途係來自於物的構造或材料本身固有之性質,則以該用途界定之物的請求項應認定為其構造或材料本身,因此,若先前技術已公開用於 A 用途之化合物 X,則後申請案再申請用於 B 用途之化合物 X,該請求項將喪失新穎性
(C)物之技術特徵以手段功能用語表示時,或方法之技術特徵以步驟功能用語表示時,其必須為複數技術特徵組合之發明
(D)以製造方法界定物之請求項,其是否符合專利要件,係以該請求項所載之製造方法是否符合專利要件予以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
統計:A(0),B(1),C(2),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