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er】評論
《文書處理手冊》附錄2、附錄3 (A)「雇用」→動詞用「僱」,名詞才用「雇」,例如:雇主 &nb.....看完整詳解
【浩男好難】評論
(☆)★★「★★」★★★★★★,...
【阿平】評論
題外話大學法第 11 條大學下設學院或單獨設研究所,學院下得設學系或研究所。第 13 條大學各學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各學系置主任一人,單獨設立之研究 所置所長一人,辦理系、所務。大學並得置學位學程主任,辦理學程事務 。資料來源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