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甲夫乙妻,乙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丙男通姦,生下一子丁。下列何人不得提起否認甲、丁父子關係之訴?
(A)甲
(B)乙
(C)丙
(D)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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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 Gung Tsa】評論

民 1063ㄧ、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二、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三、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