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ail Chen】評論
有錯!!!太大意
【Wendy Chiu】評論
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對於下列何者得表示適當之不同見解,不受其拘束:行政規則
【葉怡婕】評論
解釋字號釋字第 216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76年6月19日解釋爭點對審判上所引涉法律見解之行政命令,得聲請解釋?解釋文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憲法第八十條載有明文。各機關依其職掌就有關法規為釋示之行政命令,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固可予以引用,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適當之不同見解,並不受其拘束,本院釋字第一三七號解釋即係本此意旨;司法行政機關所發司法行政上之命令,如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僅供法官參考,法官於審判案件時,亦不受其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