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菲】評論
林萬億 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第三版)社會工作者的角色p57~601. 使能者/充權者/增權者:增加個人、團體、組織、社區的能力。2. 教育者:教育案主、社會大眾或受督導者。3. 諮商者:了解案主面臨的問題,選用適當的方式輔導案主。4. 協調者/個案管理者:串連提供給案主的各種服務、資源、部門、機構。5. 調解者:介入對立的雙方,協助其溝通以解決問題。6. 商談者/協商者:協助有衝突、意見不一致的雙方對一個或數個議題達成共識。7. 仲介者/資源連結者/經紀人:依據案主的需求,協助媒合資源。8. 行動者/社會改革者:以衝突、抗爭、面質、協商、妥協、動員等手段,參與社會制度改造的行動。9. 倡導者/倡議者/辯護者:為案主爭取最佳利益。10. 發動者:對於正在發生或惡化的社會問題提出警訊。11. 研究者:實務社工在工作中對社會問題或現象進行研究,身兼二職,或者其本身即為研究人員。12. 團體催化者:推動團體的發展,促成團體目標之達成。13. 公眾發言人:弱勢者的代言人,如:接受媒體採訪,針對某議題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