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根據「警察機關分駐(派出)所常用勤務執行程序彙編」中之「執行備勤勤務作業程序」之規定,備勤勤務之工作項目包括下列何種工作?
(A) 通訊聯絡及傳達命令
(B) 解送、戒護人犯
(C) 傳達重要公文
(D) 駐地安全維護
(E) 接受查詢、申請、報案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簡單0.714286
統計:A(4),B(43),C(47),D(8),E(11)

用户評論

Iamayuki感謝阿與】評論

備勤的工作項目:1.臨時勤務之派遣2.替補缺勤之派遣3.傳達重要公文4.解送、戒護人犯5.其他指定或交辦事項ADE皆為值班之工作項目